市场监管总局就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 公开征求意见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》进行修改完善,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、规范审查流程、压实审查责任,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问题,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。经过前期调研、专家论证、征求意见,研究形成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网址: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2.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gongshenchu@samr.gov.cn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3. 通过信函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(邮政编码:100088)。信封上请注明“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。
附件:1.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
2. 关于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市场监管总局
2026年3月24日
关于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.pdf